台北・九份的猫与狗
位于台湾新北市瑞芳区的九份,依山傍水,整个小镇坐落于山坡上,因此形成了独特的阶梯式建筑景观。宫崎骏大师的动画电影《千与千寻》中的街景便是以九份的阶梯路为原型而塑造的。
九份依旧保持着日治时代的旧时建筑,在它迂回的小径和交错的矮房之间经常可以看到猫群懒散出没。
我却不爱猫这种动物。是的,它们可以有妖媚的姿态,爱理不理的慵懒,来去自如得不需要你太费心得养着。但是永远,猫没有忠诚,也不可能真的属于谁。猫和人,只可能处在同一空间,而非同个世界。只因为你手里有吃的,才在脚边谄媚。
就如人与人之间的感情。有些人,与谁都可以相处,甚至过日子。仅仅因为利益,而非因为你是谁。
“我爱你,只是因为,你是你。”
随着年轮的增长,这最初的执着,它还在吗?
Shanghai Day 6:永福路47号
小的时候觉得,不合适就分开,再自然不过,一个女人的一生是要经历多些男人的。
年纪大了才了解,分分合合,终究是件很伤的事。
分开后的某日,收到一条回复的短讯。“买了新车,与朋友郊游,不在城里。”坐在办公室的我,呆呆看了几秒,突然冲进拐角的洗手间,锁上门,失声大哭。曾经小到买一支USB都欢天喜地得视作将来家当的我们,而今坐在第一辆车副驾位的不是我;从前在接机路上听他把一天的大小事都竹筒倒豆子般得讲出来,以后却再不会得到任何絮絮叨叨的分享。
有些人,we were never that close.
有些人,we just lost each other.
(photo taken @ el Cóctel, 47 Yongfu Road, Shanghai)
Shanghai Day 4:安福路255号
二〇一一年,十月三号。在上海的第四天。
今天,由西往东走了一趟安福路。单行道,从武康路那头开始,穿过乌鲁木齐中路,直到常熟路。这次忽然对静安区旧时法租界的几条马路有了兴致,于是手绘了份地图,准备都要走一走。
安福路原名巨拨莱斯路(Dupleix Route),西段有著名的话剧艺术中心(288号)、Marienbad Cafe(武康路55号)、和建于1918年的巨拨莱斯公寓(233号)。靠近常熟路那头有间不大的Wine Lounge叫Enoterra(53-57号)。其实直到十七岁时离开家,在上海的这些年我都没有来过这条马路,所以没有关于它的记忆。隔壁的五原路倒是有些印象,还有来自陈意心的那首叫《五原路》的歌。当下的安福路,很有意思,破旧的民宅与高档公寓,洗衣店与设计画廊,中学与洋人开的酒吧,门面迥异,错落成趣。或许,这就是上海真实的马路风情。
255号的这座旧楼,说不上是哪种风格的西洋建筑,破败,凌乱。下午的时候倒是没有见到租客出入。静静地与它相处时,揣测着,这每一级吱吱呀呀的木质楼梯,斑驳的墙面,被磨到光亮的窗框,都在讲述怎样或平常或离奇的过去?
52 Suburbs
The Sydney Magazine (Nov. Issue) featured Louise Hawson and her photography project “52 Suburbs” on page 64. The project in which she visited one Sydney suburb a week for a year, taking photos and writing on her blog (52suburbs.com) was completed last month. (hooray!)
Next year, the 52 Suburbs will be released as a book. Louise’s works were also fluttered across the CBD and inner suburbs for The Banner Gallery’s The Sydney Experience project, part of October’s Art & About Sydney festival, if you happened to see them.
Nissin Di466 外闪跳灯测试
喜欢没事在家摆弄相机,而大数情况是在下班天黑以后,所以决定入手一台外闪,闪头能上下摆动就可以。上Mobile01搜索了一下,松下的PE-28s和Nissin的Di466都不错,比重、出力、尤其是价格都和GF1很相配。也去相机店打过样,结果被推荐了两支松下的外闪,分别是$599和$999的价位,分明把我当成冲头,阿那不如另外买部相机好了。最后选了Nissin Di466,似乎操作和功能性略强些,要注意的是这支型号的闪灯出了DSLR适用和MFT适用的两种,差点买错。
在eBay上拍的,表扬一下香港邮政,5天就收到了。(基本上从维省寄新州也要这么长时间啦)
另外配了Apple的充电电池,看起来好slim呀。
装起来后发现问题了,Di466一次需要四节AA电池,而Apple的充电电池一次才能充两节(一盒给六节)。这个……人家说了是给Apple accessories(例如无线鼠标、键盘、trackpad)用的啦,后知后觉发现给闪灯用起来数目就不对了,难倒是说要再买一盒吗?):
组合起来看看。嗯,不会头重脚轻,热靴接口牢固,手持的重量可以接受,不会太丑,操作简单,回电速度和出力也OK。可以给五颗星啦。
p.s.除了第一张Sonny Angel是GF1测试外闪效果中的一张,其余的都是用Nikon D70照的。实在是驾驭不了,庞大的身躯及重量让我端了一会儿就没兴趣弄了。
puzzle solved!
最近一直在为这件很鸡血的事情纠结:GF1拍的照通过LR3.0修片,再导入Photoshop Element 8缩图或编辑文字,保存为JPEG格式后上传网页。图在我这儿Macbook上看着好端端的,结果用冯小胖的PC或者公司电脑看,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儿,全都变得灰灰暗暗的。
昨晚发的Sprüngli巧克力的照片,睡前用旧的Windows笔电看了一眼,妈的,那叫一个锤心肝啊!以至于白天也没心思认真工作,泡在网上潜心钻研。
天才如我,加以孜孜不倦的做学问态度,问题解决!其实跟操作系统还是显示器都没关系,根源在于浏览器(IE、Safari、Firefox、Chrome)对色彩的解读能力以及存档所使用的色域(sRGB、Adobe RGB、ProPhoto RGB)。
测试过,应该没有问题了。用IE的同学,应该不难发现下面这张和昨天‘Sugar Hit’里发布的同张相片的区别。用Safari的看起来就没什么不同了(至少我没看出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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